关于拟对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研字〔2018〕11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对以下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由于长期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
公告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1日。
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68754166。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2日
?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米乐app官网下载的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